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国的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系统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行业也活跃着法大学子的身影。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举办同等学力在职研修班。
一、报名条件
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生对象
1.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2.政府、人大、政协各部门中法律相关人员、中国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人员;
3.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
4.社会各界法律工作者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及提高研究生硕士学位层次的专业人才。
三、专业及方向
法律硕士、国际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金融法学、保险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管理
四、考前辅导
为了学员顺利通过考试,学院组织英语和专业课的考前辅导。
五、授课师资
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并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家部委、北大、清华等著名专家、学者做专题讲座
六、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的写实性学习成绩证明)。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七、申请硕士学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98)54号文件规定,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人须参加同等学力研修班学习。
(二)申请人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
(三)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有关的科研成果。
(四)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
(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学科综合考试。
(六)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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